用人主体扶持政策
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资助
【资料图】
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最高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通过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建设经费资助为50万元;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建设经费资助调整为50万元。
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补贴
对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博士后的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对设站 (基地)单位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引进培养技能人才补贴
从市外、国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服务满一年的,按每引进一名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和5000元补贴。对出资培养国际认证高技能人才的本地企业,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企业1万元/人补贴。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培训获证高技能人数每达30人次,经认定后,给予企业3万元补贴。对建立的“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技能名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经认定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10万元。建设粤菜师傅”培训点,培训学员在培训点工作2年内获得本省颁发的厨艺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书,分别给予培训点、培训师傅最高5000元/学员、3000元/学员的补助。
“订单式”培养人才补贴
我市企业(行业协会)与高等院校(包括高级技工教育)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可申请“订单式”培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本科生1万元/人,大专生(高级技工班毕业生)0.5万元/人。
柔性引才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薪酬或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最长期限3年。
新设立的研究院补贴
对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新设立的研究院,按“一事一策”,办公场地(土地)给予优先安排,给予最高1亿元启动资金补贴,其中财政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研究院建设资金的50%。建成后投入运营的,通过考核评估后,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经费、人才引进、仪器设备或公共服务补贴,补贴期限5年。
各县 (市、区) 政策
⏩江海区
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站单位评估奖励以及1万元的管理人员奖励。对建立产业人才工作室的企业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设经费。
⏩开平市
对开平市企业每新招收1名博士,给予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对经评审设立开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5万元,并对其领衔技能大师给予1000元/月的标准津贴,为期3年。对企事业单位新增认定(评定)或吸纳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次性支持补贴。
⏩鹤山市
新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在江门基础上最高再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对设站(基地)单位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在江门基础上增加7万元工作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用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恩平市
对引进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用人主体发放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对引进的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一次性发放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